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小组开展相应工作,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
3.成立复试小组,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招生小组组长和各复试小组组长商议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全程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疫情监控、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培养单位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