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即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于5月中旬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执行。复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复试过程监管。
(三)复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长就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复试命题工作一般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培养潜质为主,一般不采用笔试,尽可能使用综合性、性能力测试试题。
4.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培养单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5.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外语复试(听力、口语)时间一般为5-8分钟,专业复试时间一般为15-22分钟。
6.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7.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约定范围,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学术成果加分之和(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半年以上备查。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告知考生。
(五)工作流程
1.复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需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相关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和复试安排。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招办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4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
特别说明:培养单位只公布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内容,若公布拟录取结论属无效。
5.培养单位于复试开始后第4个工作日前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和各项密封材料。
6.培养单位提醒复试通过的调剂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7.考生可就近选择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于入学报到时将体检表交回培养单位党委。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并于6月1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发送电子邮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申请寄送调档函(标准格式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于6月20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于6月3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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