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2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一般不采用笔试(2门以上),加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约定范围,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学术成果加分之和(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考生加分项成果认定由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必要的资料须留存半年以上备查。
3.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也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告知考生。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