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明义校长任组长,王川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为成员。负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制定学校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统筹调配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考生。
2.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川副校长为组长,学校办公室(保密办)主任、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网络中心负责人、宣传部负责人、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相互配合,做好网络远程考试技术保障、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考生缴费、考试期间校内交通疏导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舆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地震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履行职责。
(二)培养单位组织机构
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考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接受其工作指导,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负责本学科(专业)的网络远程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一般由教授担任,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督查,包括考试办法、考试程序、拟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
3.成立培养单位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网络远程考试全程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疫情监控、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培养单位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全面管理,培养单位负责具体事项组织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