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提供的电子材料在入学复查阶段须提供原件。
2.凡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填报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考生均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考生务必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于伪造、编造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初试、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4.若学院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则需照学院要求按时提供。
5.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要求,将影响本人考试或(拟)录取资格。
6.本通知涉及的“+”为连接号,所有提交电子材料均为pdf格式,提交材料如不按照规定格式,则资格确认无效。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或致电028-84760693进行博士招生咨询。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确认须知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