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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工作实施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5:38:00 解决时间:2020-06-22 20:03

满意答案

三、工作实施

综合考虑系统成熟度、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本次远程网络考试使用“云视讯”为主平台,“钉钉”平台为备用。两种平台的使用要求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操作指南》。

(一)“申请-考核”类

1.6月中下旬开始,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办法》执行。

2.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倍。

3.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考核(含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满分180分,外国语听力或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108分或外国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4.如未被“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可再按“普通招考”类方式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普通招考”类

1.考试对象

审核资料通过且完成网络远程确认的考生,以及未通过“申请-考核”类的申请者,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考试时间:6月底或7月初,具体安排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及内容

(1)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2)考试内容由外国语、两门专业课(与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和综合面试构成。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两门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如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成绩总和进行排序;如初试成绩并列,则再按研究计划成绩排序;如仍出现并列排名,培养单位可以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加试。

(1)外国语满分100分,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场测试时间6月30日14:00-17:00,笔试时间7月1日9:00-9:30。

(2)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具体安排以学院公布为准。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专业考核(含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满分18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108分或外国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4)外国语、专业、综合面试结束之后,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5.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具体考试工作。招生考试小组长就远程考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招生质量。

(2)考试命题工作一般由招生考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目试题的命制。

(3)考核时间:若考核方式采用在线笔试,时间由学院自定;若考核方式不采用在线笔试,则外国语听力或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两门专业课合计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考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招生考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独立评分,试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材料密封后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三)工作流程

1.培养单位按要求审核考生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扫描件、初始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家推荐信、毕业论文、政审材料、个人简历、奖励专利、预研究计划、手写签名的《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

2.“申请-考核”复核通过者,复审无误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网上公示;“申请-考核”未通过的申请者和“普通招考”类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考试。考试开始前综合运用“两识别”、“四对比”,考试中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强化考试过程监管。

3.考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需完成网络远程考试设备、相关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考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考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5.培养单位在考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考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2个以上)等。

6.培养单位在考试开始后4天内公布考试成绩。

7.培养单位于考试开始后第4个工作日前将考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即《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情况汇总表》和各项密封材料。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培养单位或学科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下列要求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均须签订,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并于7月1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不签订定向协议,但须发送电子邮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申请寄送调档函(标准格式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于7月5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于7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yjsc.***.cn/p/0/?StId=st_app_news_i_x),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后寄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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