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同时,各学校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30%部分)和符合第3条奖励加分的结果(相关材料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并报送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备查),在本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
生”荣誉特别优秀的奖励4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分值给予奖励加分;同时获本条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三项中只按高一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4.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各门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实行学年制的)的成绩之总和(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按如下方法折算:①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②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③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5.“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6.“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专升本成绩为:第4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第5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以及第3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化工工艺 | 四川化工学校 | 3年 | -- |
化学 | 四川省德阳市旅游职业学校 | 2.5年--半 | -- |
应用化工技术 | 绵阳职业技术学校 | -- | --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材料工程技术 |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石油天然气开采 | 四川省南充外事学校 | 3年 | -- |
石油化工(限招) | 南充信息工程学校 | 三年 | -- |
天然气净化(限招) | 南充信息工程学校 | 三年 | -- |
天然气净化 | 南充师范学校 | 4 | -- |
油气开采 | 南充师范学校 | 4 | -- |
石油工程 | 南充信息工程学校 | 三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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