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四)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学生到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转换专业。
本章程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379161(传真) 0816-2783999
申诉电话:0816-2363763
学校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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