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助学金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研究生高水平成果认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各院所原则上应按照科学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参评人数比例进一步细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硕士名额评选指标。
3.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但有显著科研成绩、表现优异者,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4.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奖励论文认定以在线发表时间或正式获得卷(期)号的时间为准;通讯作者分配奖金应按实际贡献考虑,奖励对象不限于论文署名作者;单项奖不颁发证书,仅发文表彰,不作为评优评奖的加分项;具体申报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申报流程图》附件7。
5.材料提交地点:
雅安校区:研究生院综合楼217室;
成都、都江堰校区:研究生院管理中心大厅;
附件1: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0年学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4: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模板)
附件5: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6:高水平成果申请名单
附件7:高水平成果申报流程图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0年学业奖助学金指标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20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4: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模板).xlsx
附件5: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实施细则.doc
附件6:2020年高水平成果申请名单.xlsx
附件7:高水平成果奖励申报流程示意图.docx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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