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采用“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人员两类分别划线,各类别分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分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适应能力、心理测试分数顺序规则排序。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免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人员,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免试录取到相同或相近专业。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本次报名和考试。
2020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