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如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时,不拒录非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本着志愿优先,综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2、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定方式
我院省外招收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以我院在该省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准。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
①表演、表演(配音方向)、表演(时尚演艺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方向)、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备注:
(Ⅰ)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Ⅱ)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 备注: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各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2020年四川电影电视职业学院安徽省省艺术类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