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及大学职业规划,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如有作品可展示),才能展示(电竞项目偏好、电竞赛事解说、赛事活动组织或参与、演讲、辩论、运动、校园干部、校报主编、乐队主管等方面能力展示)
科目二:主观命题回答
回答有关电子竞技的常识性问题
2、考试时长:准备时间10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3、计分标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全景画面,面容和身体在镜头内清晰明辨;
七、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2、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学院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承认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其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如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时,不拒录非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本着志愿优先,综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2、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定方式
我院省外招收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以我院在该省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准。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
①表演、表演(配音方向)、表演(时尚演艺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方向)、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③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备注:
(Ⅰ)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Ⅱ)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 备注: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各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八、、违纪、违规处理
1、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省份、报名号、中学等任何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艺术类录取新生进行入学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复查确认为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九、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打印
考生于2020年7月下旬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成绩查询,成绩合格者在线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通过邮递方式寄发合格证。
十、学费及住宿费
艺术类本科学费:15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十一、兜底保障:
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确因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等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8-87516537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学校将指派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确保考生顺利考试。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cn
招生QQ咨询:
2020级新生QQ群:
招生咨询电话:028-87512806/87516537
学院金牛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593号
学院安仁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安仁金山路188号
十三、声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本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招生简章终解释权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0年4月4日
2020年四川电影电视职业学院安徽省省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