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清单
类型 |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基 本 材 料 |
1 |
《2020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
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需签名确认 |
2 |
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
港澳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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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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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或公证件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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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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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水平 及综 合素 质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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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有效期自入学年9 月1日前倒推5年 |
7 |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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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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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毕业学位论文复印件 |
硕士毕业论文可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及详细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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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攻读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
不少于10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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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报考专业及学院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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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所有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议。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详细咨询及纸质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本通知文末。材料邮寄封面请注明“港澳台考生申请材料”。
(二)材料评议
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前期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综合素质以及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复试名单将予以公示。
(三)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及形式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远程复试要求参见四川大学硕士、博士复试流程及网络环境要求。复试前招生单位将与考生一对一进行网络测试,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通畅。届时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考核内容:将对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进行考核。
(四)录取:
考生入学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及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录取加权计算公式为: 总=S材料评议×50%+S复试成绩×50%。
学校将严格招生选拔标准,招收和培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的港澳台学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名单届时将在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五)体检
拟录取公示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体检表按招生单位要求按时寄送。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大学调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0年四川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