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提交清单
类型 |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基 本 材 料 |
1 |
《2020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
可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需签名确认 |
2 |
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
港澳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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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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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或公证件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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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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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水平 及综 合素 质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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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有效期自入学年9 月1日前倒推5年 |
7 |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论文发表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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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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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毕业学位论文复印件 |
硕士毕业论文可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及详细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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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攻读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
不少于1000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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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报考专业及学院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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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所有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议。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详细咨询及纸质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本通知文末。材料邮寄封面请注明“港澳台考生申请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大学调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0年四川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