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考生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和我校校考成绩折算加权后形成舞蹈表演的“综合总成绩”。
折算加权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满分÷专业省级统考满分╳50%+校考成绩╳50%
2.在教育部规定的确定校考合格人数的比例上限内,以“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020年四川大学表演类本科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合格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