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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04:34:00 解决时间:2021-04-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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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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