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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