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 +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2.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 +技能测试(200 分)
3.普高类和中职类报考艺体特长类:文化考试(300分) +特长测试(200分)
七、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艺体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艺体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加分政策。
(1)我院对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及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成绩总分加20分的照顾政策,其他地区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名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县脱贫帮扶工作的意见》(川委厅(2017)6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全省藏区、彝区45个县的考生,享受成绩总分加20分的照顾政策。45个县名单如下:
凉山州:昭觉县、金阳县、越西县、盐源县、雷波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喜德县;
甘孜州:乡城县、新龙县、色达县、康定市、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丹巴县、道孚县、得荣县、九龙县、泸定县、巴塘县、白玉县、稻城县、雅江县、理塘县、炉霍县;
阿坝州:松潘县、马尔康县、红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阿坝县、九寨沟县、壤塘县、若尔盖县;
乐山市:马边县、金口河区、峨边县。
凉山州:昭觉县、金阳县、越西县、盐源县、雷波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喜德县;
甘孜州:乡城县、新龙县、色达县、康定市、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丹巴县、道孚县、得荣县、九龙县、泸定县、巴塘县、白玉县、稻城县、雅江县、理塘县、炉霍县;
阿坝州:松潘县、马尔康县、红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阿坝县、九寨沟县、壤塘县、若尔盖县;
乐山市:马边县、金口河区、峨边县。
(3)符合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
4.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分类分项目)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特长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分类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成绩及录取查询
1.学院门户网站单招系统中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通知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8- 84683162)。
查分各项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查分各项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将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3.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各类别、各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和分值占比均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考试由我院自行阅卷评分,技能综合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报考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面试/技能/特长)测试,两项合计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普高类和中职类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各类别、各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和分值占比均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考试由我院自行阅卷评分,技能综合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报考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面试/技能/特长)测试,两项合计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普高类和中职类报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