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考生参加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历证书颁发
操行合格,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五)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六)本章程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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