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纪律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招生纪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4:42:00 解决时间:2020-07-13 11:15

满意答案

九、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二)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73135。

答案来源于: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7-13 11:15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纪律
九、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二)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纪律
十、招生纪律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2、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3、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73135(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纪律
第九条、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二)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纪律
第九条、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二)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10.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6月2日附件(点击下载)转载自:2020年普(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纪律
  九、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二)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纪律
九、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二)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纪律
九、招生纪律(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及“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二)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三)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