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1:1.2比例提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及管理办法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我校艺术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报考语种:英语、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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