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请方式
考生若对自命题成绩有疑问,应在2月21日9:00至2月23日17:00前向我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将复核申请以邮件形式发至yz10748@***。
(二)成绩复核
1、申请考生须填写《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经研究生院签署同意复核意见后,考生持《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研招办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提交以申请成绩复核。
2、由校纪委、研招办和院系负责人组成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附件2)于2月26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三)复核成绩仲裁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绩复核告知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携带《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终结论,认定结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复核仲裁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试卷评阅组组长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四)其他工作要求和说明
1、由他人代替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时,必须持有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才可以申请复核,并视为考生本人申请。
2、考生成绩复核并非核卷,只复核答卷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小题的分数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不重新评阅答卷。缺考、违纪作弊者,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8237294
联系邮箱:yz10748@***
本办法由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可至“下载专区”下载)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2日
2020年青海民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