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技、好就业”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青海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青教职〔2020〕29号)精神,特制定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青海省惟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建筑类、通信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与青海省邮电学校整合;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学院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市政机电工程系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院党委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校园。
学院占地面积141.26亩,现有教职工269人,专任教师243人,设有建筑工程系、市政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建筑与环境艺术系、信息技术系5个系,在校全日制学生5286人。学院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密切区域经济发展,按照需求导向,近年来新增园林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信息安全与管理等14个人才紧缺型专业,目前专业数为30个,基本涵盖建筑、通信、生态、环境保护、数字信息化建设等专业领域,为我省生态强省、人才强省、高质量发展培养实用性人才,多年保持“进口畅、出口旺”的良好态势,连续十余年,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办学42年来,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4万余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10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的毕业生占青海省建筑、通信行业80%以上,遍布青海省7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成为“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做得好”的本土人才。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被教育部、省教育厅分别确立为青海高职教育唯一的“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全省学雷锋示范点”和青海省高职教育理事长单位。是青海省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职工基地、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第四条设立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办公室。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方案、开展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六条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0个计划,专业简介详见招生简章。
第七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及高职(专科)单考单招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
第九条报名、登记、考试时间
(一)报名及考生网上完善个人信息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二)我院招办登记考生报考信息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
(三)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日。
第十条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为300分。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分值为300分。
考生 类别 |
考试 科目 |
考试 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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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20 20 年 11 月 2 日 9:00 开始 |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文化素质测试 |
20 20 年 11 月 2 日9:00 开始 |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第十一条具体原则
(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此次扩招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可以转到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我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生源实际,实行分类教学和管理,采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青海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4200元/人/年;住宿费800-1200元/人/年。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
电话:0971-
网址:www.***
邮编:8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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