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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大学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020年青海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5:37:00 解决时间:2019-09-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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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关于推免生有关复试、拟录取等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9-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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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大学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关于推免生有关复试、拟录取等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青海大学推免生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院系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应在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学校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院系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应在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3)获(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青海民族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联系电话:0971-8237294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810007(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青海民族大学接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联系电话:0971-8237294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810007(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青海大学推免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5.确定拟录取名单。(1)各招生院系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关于推免生有关复试、拟录取等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青海大学推免生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名称:青海大学学校代码:10743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名称:青海大学学校代码:10743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联系电话:0971—5310695联系人:张老师税老师(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青海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
第十条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十一条接收推免生工作是一项严肃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选拔。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被接收资格,对参与舞弊行为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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