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处、保卫处、培养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以相关校领导、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生教育督导、监察处和研究生处等相关人员等组成的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巡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每个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二)机构职责
1.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3.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基本规范》。
(三)回避制度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推免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复试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