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示制度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三)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四)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所具备的复试功能和操作说明,见《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咨询电话:0532-86877375;电子邮箱:37059203@***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