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针对复试录取工作制订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巡视督查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实施全过程视频监控,设立专门的申诉电话和邮箱(电话:86877067邮箱:@***),确保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学院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学院复试过程中实施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学院将主动汇报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5.9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