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其中:
(1) 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2)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30%。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