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巡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不讲原则、徇私舞弊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学院的责任。学校将缩减责任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取消相关责任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监督制度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巡查小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面试现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cn。
研招办,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cn。
学院联系电话:0532-68052755,Email:omae@***.cn
(四)信息公示制度
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六)复议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七)学校和学院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邮箱和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向考生宣传解读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及时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八)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所具备的复试功能和操作说明,见附件《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场规则》,并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提前公布。
(九)我院招生政策与学校及国家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学校及国家文件为准。
(十)本实施细则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0年6月23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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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 | 宿迁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汽车工程 | 平江职业技术学校 | -- | -- |
汽车工程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汽车工程 | 佛山市交通技工学校 | -- | -- |
汽车工程类--汽车维修 | 南方理工技工学校 | -- | -- |
汽车运用工程(汽车维修) | 宁波技师学院 | -- | -- |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责任追究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