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本人实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复议申请中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结果、具体事实和涉事人员。
对遴选的程序和标准有异议的复议申请,应于学院公布实施细则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内容应包括:申请复议的相关程序、标准,复议人认为合理的程序、标准及相关说明。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立即展开前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听取申请人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询问学院参评学生等,必要时需要录音或做文字记录。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进行完前期调查后,应将前期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对复议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保存,并依据会议纪要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申请人。
(五)复议答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复议结果为学校终处理意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会议纪要的处理意见进行督查、整改等。
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9月23日12:00前,各学院需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