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补报名)后,方可报考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青岛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青岛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完整学习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取得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在我市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报名参加高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青岛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和志愿报名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