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继续招收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说明如下:
(一)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二)免试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21-24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免试报考事宜,免试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免交报名考试费,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三)相关材料: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0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将此表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qhvtc@***),并将免试申请表原件、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5月30日17:00前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如不能来校现场提交材料,也可在此时间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通过邮局EMS寄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邮编:266404,联系电话:0532-81735188)
(四)手续办理: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于6月8日前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五)特别提示: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0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免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