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拟录取排序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按方向招生的学科按方向进行排名录取,其他招生学科按专业进行排名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同时复试,两类考生须分别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意见为“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
(三)加分资格
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青岛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不迁入青岛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如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复查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