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我校划定各类别考生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缺额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首先根据第一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低录取线,将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据后续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有关专业计划数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020年青岛滨海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