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录取办法
(1)高中毕业考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成绩的,依据以上三门学业水平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出现成绩并列,先参考语文成绩,如再次并列,参考数学成绩,如仍并列,参考英语成绩。
(2)中职考生及社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同大类间调剂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n/zsw/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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