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分管此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向校内各有关学院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英四/六级证书或分数单、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学院按推荐人数名额进行审核选拔,并将候选人名单汇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门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资格申请学生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结果在校内公示。
(四)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工作。通过上述程序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推荐。
2020年宁夏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管理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