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是学院开展扩招专项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学院全称和代码: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代码为1462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第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简介: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挂牌成立,学院代码为14624。是一所特色鲜明,开展中、高等体育职业学历教育,培养、培训、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的全区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承“厚德、笃学、拼搏、创新”的院训,围绕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开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包括田径(短跑、中长跑)、射击(手枪、步枪)、摔跤、举重、武术、足球、篮球、跆拳道、体育舞蹈、健美操、拳击、网球、乒乓球、冰雪、羽毛球、攀岩、轮滑等17个运动项目的专业训练及相关职业技能培养。
学院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积极推动订单式培养培训,为宁夏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体育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2)课程定位:本课程隶属于运动人体科学范畴,是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程。它包括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和体育保健学三门课程。
(2)课程定位:本课程是社会体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前置课程为运动解剖生理学等相关课程,后续课程为体育保健康复学、运动处方等相关课程。
课程总目标: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营养学的基础常识,能够对人体营养状况及膳食营养进行评价、指导;并能科学指导大众健身人群合理膳食。
(2)课程定位:本课程是社会体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前置课程为运动解剖生理学等相关课程。
课程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运动处方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对不同人群进行体质监测与评价,并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体质状况,制定运动处方,以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健身。
(2)课程定位:本课程是社会体育专业核心课程。前置课程为运动解剖生理学、健身营养学,后续课程为运动处方等相关课程。
初次就业岗:健身俱乐部、会所等健身场所的健身教练,社区健身指导员;娱乐场所健身岗位。
目标就业岗:健身俱乐部、会所等健身场所的管理岗位,娱乐场所健身管理岗位。
拓展岗:社区体育指导员、健身器械生产、销售,体育相关行业体育指导、管理、经营。
第十六条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入学。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各项奖、助学金。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五)学院设有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二条 根据社会体育专业(扩招专项)人才培养方案,扩招学生通过集中授课、互联学、实践研修等形式完成规定教学内容并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邮编:750021;咨询电话:0951-3068899;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0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