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0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各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终排名。
(三)因拟录取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空出的指标,或学校后期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多出的指标,由因指标受限未被拟录取但已复试合格的该学科(领域)考生依次递补。
(四)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列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3.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2020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