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四) 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五)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应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及复试人数分成若干复试小组,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小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2020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