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按照单独(自主)招生办法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由区内各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考核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五)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和录取。
本次扩招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录取的新生可在秋季入学。招生院校须于录取结束后,将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2020年宁夏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