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评估。考生评估是否适合剧烈运动,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下载并如实填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情况表》(附件3)并签名承诺。考生因身体健康不良等原因,出现受伤、致病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隐瞒个人重大健康事项在入学身体复检中发现,并认定不宜在录取院校继续就读的,有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二)政治考察。
1.受理。考生(考生监护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中旬,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派出所受理考察事宜,打印政治考察表(该表从辖区派出所警务综合平台通知通告栏“五部门文件”下载,或从公安内网公安厅门户网站文件发布栏下载,打印正反面,相关工作通知于6月11日、6月30日在公安内网警务综合平台发布)。
2.出具考察意见。考生(考生监护人)现场如实填写基本情况,派出所出具考察意见,在政治考察表“考察意见”栏明确“合格”“不合格”结论。
3.考察审核。考生(考生监护人)携带考察“合格”结论的政治考察表到各地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进行考察审核,公安局(分局)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签署意见后交由考生。
考察及审核“不合格”的,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留存考察表,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4.考察结论。考生携带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出具“合格”意见的政治考察表在测试现场上交,由公安厅政治部出具考察结论。
(三)参加测试。考察合格的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不抽血,可正常进餐)、体能测试。现场测试检查后,不再组织复测复检。
(四)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及填报志愿。根据测试情况,汇总核对考生信息及政治考察信息,于填报志愿期间公布提前录取批次公安院校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名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填报公安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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