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宁夏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考生确保考试过程诚信。
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
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所有成绩或者录取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考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考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考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或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场所的;
(5)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2020年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