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综合申请者考核结果,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研究生院将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专业笔试(2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