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根据选测科目等级、辅助投档分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再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录取。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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