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为院长(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须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设专职秘书2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另1人负责复试全程记录工作。每考场需单独设置视频监考员,全程监督考生“双机位”,随时查看考生行为、眼神及主机位屏幕。
4.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以及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
5.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6.各招生单位应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做好相应预案工作。组织专人对远程复试小组进行培训,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2020年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