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2.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普通招考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学校将与考生单位、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协议书;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果在规定时间内非定向考生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和定向考生不能签订好定向协议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录取工作。组长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是本单位博士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博士生录取工作负总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向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处理。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预计2020 年7 月初)。审批通过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5.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上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2020年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