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考生需办理转党(团)组织关系,可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共产党员
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转去(基层党组织)填写“南宁师范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
省内考生:银行、保险、航空、军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转去(基层党组织)填写“南宁师范大学XXX学院党委(党总支)”,其他单位党员组织关系直接采用网上转接模式,抬头直接开至二级学院党委XXX党支部(具体事宜请联系各学院党务老师),并在报到一个星期内办理转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有转接有效期限,过有效期不影响报到,但会影响到党员组织关系的正常落地,过期需要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考生应在报到第一时间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并及时邮寄回执给原单位,确保回执已安全回寄到位。
院系所名称 | 人事档案 寄送单位 | 档案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文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黄老师收 0771-3905906 |
(二)共青团员
在本人团员证的团组织关系接转页上注明“转出时间、原因及团费上缴截止时间”并盖上本人所属的团委的团章,报到时第一时间交录取二级学院分团委办理转接。考生党(团)员材料可随人事档案材料一并转入我校,或由考生本人携带到校。若党(团)员材料由考生本人携带到校,材料应由所属的党(团)员组织按规定密封,考生不得私下拆封。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转党(团)组织关系的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