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销路费。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南宁市报名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由应征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
2. 发放一次性鼓励金。给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 元,专科生每人5000 元。
3. 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由批准入伍地县(区)民政部门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4. 办理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
5. 其它优待政策。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除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其它优待政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指南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抚优待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