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3908523。
(二)考生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视为对成绩无异议,此后不得再提出申诉申请。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申请,申诉人按要求填写《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申诉申请表》,我校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办法的通知》(南师发〔2019〕244号)对考生提出的申诉申请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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