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
3.复试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布。
4.复试及录取结果的申诉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并会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复议并做出处理决定,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5.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3213;投诉举报电话:0471-7383701、7383703,0471-4393230。
2020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